恶意注册“长津湖”商标公司被罚;国家版权局约谈数字音乐相关企业

作者: 2022-1-13 10:34:03 新闻资讯

恶意申请注册“长津湖”商标 福建两公司被罚

光峰科技专利诉讼新进展 一审判决驳回台达全部诉讼请求

寻求三倍赔偿!耐克起诉Lululemon家庭智能健身镜专利侵权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全国共授权发明专利69.6万件

国家版权局约谈数字音乐相关企业

2022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公布!“知识产权与青年:为更美好的未来而创新”

上海知产法院一审对两起涉GUI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判赔60万元

茶颜悦色、蜜雪冰城异议失败,“茶颜冰城”商标获准注册

扮演者注册魔仙小蓝商标被申请无效

“陈麻花”商标授权确权纠纷落幕,最高法: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01

恶意申请注册“长津湖”商标

福建两公司被罚

因涉嫌恶意申请注册“长津湖”商标,福建省厦门市两家公司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立案调查,近日分别受到行政处罚。

经查,2021年1月,涉案网络科技公司委托一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7个“长津湖”商标,后该申请被驳回。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介绍,涉案网络公司大量申请注册“长津湖”为商标的行为,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此外,受委托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作为商标代理机构,应当知道“长津湖”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的不得注册商标的情形,但仍然接受该委托代理。

对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两家涉案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有关法规,执法人员对涉案网络公司恶意申请注册“长津湖”商标的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的罚款;对涉案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代理恶意申请注册“长津湖”商标的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没收违法所得1110元,予以警告并处10000元的罚款。(来源:新华社,记者庞梦霞)

02

光峰科技专利诉讼新进展

一审判决驳回台达全部诉讼请求

1月7日,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峰科技”)发布公告,称在与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达公司”)的专利诉讼中一审胜诉。

公告内容显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一审判决中驳回了原告台达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近日,光峰科技收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19)京73民初1275号、1276号)。法院一审判决结果称,原告台达公司在本案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驳回原告台达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等费用由原告台达公司负担。

光峰科技董事会在7日发布的公告中称,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损益产生影响。公司的涉案产品未采用台达公司的涉案专利技术,台达公司在本案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光峰科技、峰米科技不构成侵权,公司的产品由完善的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行保护,光峰科技研发的 ALPD核心技术、核心专利、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历经了多次挑战,相关知识产权案件的判决结果均印证了公司原创技术的领先性。

公开资料显示,总部及研发中心位于深圳的光峰科技是一家拥有原创技术、核心专利、核心器件研发制造能力的激光显示科技企业。同时,作为首批科创板上市公司中唯一一家深圳企业,也是科创板广东省第一股、A股激光显示行业第一股。

光峰科技在激光显示领域中不仅专利数量多,而且布局范围广。据统计,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末,光峰全球专利及专利申请总量已经超过2300件,其中,PCT国际申请200余件,境内专利及专利申请1650余件,境外专利及专利申请近470件。(来源:读创,审读:喻方华)

03

寻求三倍赔偿!耐克起诉Lululemon

家庭智能健身镜专利侵权

北京时间1月6日早间消息,据报道,耐克周三提交诉讼,指控Lululemon未经授权制造和销售家庭智能健身镜及其相关移动应用的行为侵犯耐克6项专利。

本案涉及的专利包括能帮助用户瞄准特定动作幅度、与其他用户竞争、记录自身表现的技术专利。

耐克认为Lululemon此举为蓄意侵权,因此寻求3倍赔偿和其他补偿。

根据Lululemon的网站信息,家庭智能健身镜起价1195美元。

Lululemon在声明中说:“本案涉及的专利过于宽泛且无效。我们对自身立场有信心,并将在法庭上捍卫这一立场。”

Lululemon的律师在2021年12月10日向耐克致函称,尽管该公司“尊重知识产权”,但他们却否认耐克的说法。

Lululemon于2020年7月收购家庭健身公司Mirror,后者的产品配备一款提供直播和点播课堂的互动健身平台。

由于新冠疫情迫使人们在家健身或增加居家时间,导致许多人放弃了正装,换上了连帽衫、打底裤和其他休闲装,令运动服装品牌大为受益。

但Lululemon上月警告称,奥密克戎变种可能会对供应链造成冲击,甚至导致关店,因此可能影响该公司的服装销量。

Lululemon还将Mirror的全财年销售预期减半至1.25亿至1.3亿美元。

Lululemon股价周三在纳斯达克下跌4.82%,至362.48美元。耐克在纽交所下跌2.49%,至162.25美元。(来源:新浪科技)

04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全国共授权发明专利69.6万件

1月6日,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在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21年知识产权工作,并部署2022年重点任务。

在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2021年,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指标量质齐升。创造方面,授权发明专利69.6万件,实用新型312.0万件,外观设计78.6万件,我国国内(不含港澳台)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5件;受理PCT国际专利申请7.3万件。核准注册商标773.9万件,收到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5928件。新认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99个;新核准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477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1.3万件。

申长雨指出,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坚持稳中求进,持续改革创新,全年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顶层设计全面加强、高质量发展格局加快形成、保护更加有力、运用效益显著提高、“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国际合作“克疫”前行,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会议指出,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对未来15年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作出重大顶层设计,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史上的重大里程碑。

会议部署了2022年8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落实机制,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二是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三是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四是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五是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六是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七是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和竞争,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利益;八是营造良好知识产权环境,夯实事业发展基础。(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记者赵丽梅)

05

国家版权局约谈数字音乐相关企业

国家版权局6日在京约谈主要唱片公司、词曲版权公司和数字音乐平台等,要求数字音乐产业各方协力维护数字音乐版权秩序,构建数字音乐版权良好生态,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签署独家版权协议。

国家版权局在约谈中要求数字音乐产业各方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和维护权利,抵制各类侵犯音乐著作权行为,配合国家版权局对数字音乐的版权重点监管工作,落实相关部门维护数字音乐版权秩序的措施,支持相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开展数字音乐授权工作,促进数字音乐广泛有序传播。

约谈强调,各唱片公司、词曲版权公司、数字音乐平台应采取符合音乐传播规律、公平合理原则和国际惯例规则的授权模式,应通过保底金加实际使用量分成模式结算,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签署独家版权协议;完善内部版权管理制度,授权音乐作品应当曲库目录明确、版权权属清晰,维护音乐作品著作权人和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数字音乐产业各方之间的版权纠纷;积极探索新场景、新业态音乐作品授权使用机制;建立符合市场需求的数字音乐版权运营模式。

与会单位表示,将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版权局约谈要求,进一步完善数字音乐授权模式和商业模式,共同推动构建数字音乐版权良好生态,促进中国数字音乐市场繁荣健康发展。(来源:法治日报,有删节)

06

2022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公布!

“知识产权与青年:为更美好的未来而创新”

近日,WIPO官网发布“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Day – About the Theme IP and Youth: Innovating for a Better Future”文章。2022年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为“知识产权与青年:为更美好的未来而创新”(非官方翻译)。

WIPO指出,纵观全球,年轻人正加紧迎接创新挑战,利用他们的能量、独创性、好奇心和创造力助力打造更美好的未来。具有创新、活力和创造性的头脑带来的变革正在帮助我们向更可持续的未来迈进。了解知识产权如何支持明天的年轻人创造更美好的未来。今年2022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是“知识产权与青年:为更美好的未来而创新”,庆祝青年主导的创新和创造力。(来源:WIPO)

07

上海知产法院一审对两起

涉GUI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判赔60万元

2021年12月30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两起涉图形用户界面(GUI)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首次对侵害GUI外观设计专利权作出认定,并判令两案被告上海萌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触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触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60万元。

原告“趣输入”用户图形界面主视图

原告经调查发现,被告萌家公司开发并提供用户下载的名为“趣键盘”输入法软件的用户图形界面,以及被告触宝公司、触乐公司共同开发并提供用户下载的名为“触宝输入法”输入法软件的用户图形界面,均与原告外观设计属于相同种类产品,构成相同或近似的外观设计,故原告向上海知产法院提起诉讼,分别要求判令两案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0万元。

被告“趣键盘”用户图形界面

上海知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诉侵权界面与涉案专利界面的整体界面设计和动态变化过程均较为相近,二者的不同点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没有实质性差异,属于近似的界面设计;因手机外形属于惯常设计,对外观设计的整体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故涉案专利与包含了被诉侵权界面的手机亦属于近似的外观设计,包含了被诉侵权界面的手机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关于两案被告开发并将被诉侵权软件提供给他人免费下载行为的定性,上海知产法院认为,被诉侵权软件在用户使用该软件呈现出被诉侵权手机外观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实质性作用,仅提供应用软件已成为引发侵权最主要的原因,故应当认定两起案件的被告提供被诉侵权软件的行为构成对涉案专利权的侵害。

上海知产法院一审判决两案被告停止侵权,被告萌家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5万元;被告触宝公司、触乐公司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5万元。(来源:上海知产法院,有删节)

08

茶颜悦色、蜜雪冰城异议失败,

“茶颜冰城”商标获准注册

近日,“茶颜冰城”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商标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湖南茶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对温燕子申请的啤酒饮料类和方便食品类“茶颜冰城”商标提出异议。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认为,异议人称被异议人复制、摹仿其引证商标,误导消费者等证据不足;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等缺乏事实依据,“茶颜冰城”商标与“茶颜悦色”及“蜜雪冰城”等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依据《商标法》规定,“茶颜冰城”商标准予注册。

另据中国商标网显示,该款商标注册公告日期为2021年12月21日。(来源:界面新闻)

09

扮演者注册魔仙小蓝商标被申请无效

文书显示,申请人奥飞娱乐公司认为,“魔仙小蓝”系“巴啦啦小魔仙”剧中的角色名,被申请人重庆景萱公司(魔仙小蓝扮演者廖景萱公司)申请注册“魔仙小蓝”商标系抢注行为,损害了奥飞娱乐的在先权利,易使公众混淆误认。经审理,法院认为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来源:金融界)

10

“陈麻花”商标授权确权纠纷落幕,

最高法: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据了解,2017年11月,重庆市磁器口陈麻花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陈麻花公司)注册了“陈麻花”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麻花、怪味豆、琥珀花生等。

随后,在磁器口经营麻花销售的5家商户先后针对“陈麻花”商标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随后裁定“陈麻花”商标无效。陈麻花公司不服裁定,于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起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陈麻花公司的诉讼请求。

陈麻花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了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裁定书。

5家商户也不服判决,于是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陈麻花公司申请注册诉争商标时,公众已将“陈麻花”与重庆磁器口联系起来,并有相当一部分公众将其认读为一种重庆小吃。且有证据证明,在2001年以后,在重庆市磁器口地区有多家麻花经营者以包含“陈”和“麻花”的字号开展经营,直至该商标申请时,在重庆磁器口有多家麻花经营者在生产经营的麻花商品上突出使用“陈麻花”标志。

此外,最高法还指出,“陈麻花”商标核定在麻花以外的“怪味豆、琥珀花生、黑麻片、糕点”等商品上使用,构成商标法中“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

综上,最高法判决: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并维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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