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刚起诉碧桂园,公众号推文中擅自使用其肖像,一审获赔1万元

作者: 2022-8-2 22:48:12 新闻资讯

8月2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公开的裁判文书网上看到,冯小刚与明光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结果公开。

  裁判文书显示,原告冯小刚称,被告(碧桂园)擅自在公众号发布的《有话对你说……》一文中使用了冯小刚肖像,并附商业信息,构成肖像侵权。被告明光碧桂园公司辩称,其在知悉涉案文章侵权后立即进行了删除处理,主观上并无侵权故意。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2016年1月3日,该公众号发布了《有话对你说……》一文。文章重点描述了《老炮儿》中,由原告饰演的父亲六爷与李易峰饰演的儿子张晓波之间的碰撞,并使用了数幅显示有原告肖像的剧照作为配图。文末由“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句话常听,但此刻理解更深”引出有关“让父母颐养天年,给他们最好的——碧桂园·翡翠郡”等广告宣传信息。

  2021年7月30日,原告对前述文章内容进行了电子证据保全。2021年10月18日,被告删除了前述文章,其提交的后台信息显示,该文章删除时的阅读量为186。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未经冯小刚同意在发布的文章中使用其肖像,构成对冯小刚肖像权的侵害,最终裁定被告向冯小刚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常璇告诉记者,不仅仅是公众号,严格来说,只要使用就要经过肖像权人的同意,“倒不是这几年越来越严格,而是大家维权意识和版权意识变强了。”

  她表示,民法典中有不少关于肖像权的规定。根据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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